| 为确保正在召开的奥运会和即将召开的残奥会期间的社会稳定与和谐氛围,为落实鼓委办发[2008]31号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街道工委召开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加强紧急情况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街道工委、办事处及时准确掌握辖区重要情况,把握工作主动权。各科室、社区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负责报告紧急情况,落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重要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要求。凡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灾情疫情、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疑似恐怖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口头向街道主要领导及值班室报告,口头报告时间不应迟于获悉该紧急情况后半小时,随后应及时续报事态发展。
三、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街道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各社区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